——简要回顾——
上游新闻刊发了《四川一女子引产术后纱布遗留体内腹痛天死亡》的报道显示,今年6月6日,袁平秀在医院做引产手术后,体内遗留纱布天后,于10月30日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12月22日,袁平秀的家属向记者提供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小肠肠壁见破口,破口处发现1块纱布。进一步探查小肠,肠腔内发现另2块纱布。”
由攀枝花市法正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这份司法鉴定意见书还载明:死者袁平秀“主要因肠梗阻、肠破裂至急性化脓性腹膜炎、急性腹腔炎、盆腔炎导致感染性休克死亡”。
昨晚(1月11日22时30分),攀枝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其官医院医疗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该事件被定性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院承担主要责任。
一、调查结果
(一)死者袁平秀肠道内纱布系年6月6日在医院行“剖宫取胎术”时遗留,最终引发感染性休克导致死亡。本病例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院承担主要责任,医院医院未按疑难疾病采取进一步诊断措施,承担轻微责任。
(二)医院6月6日对袁平秀实施的“剖宫取胎术”无手术指征。参与术前讨论的文莉琼医生负主要责任,胡晓峰医生负次要责任。
(三)医院存在手术室能力建设不足、管理不到位、缺乏对制度落实的监督纠错机制等问题。在此次手术更换手术包过程中,未严格执行手术室管理相关制度。器械护士苏阿芹、巡回护士周燕负主要责任,文莉琼医生负次要责任。
(四)西区卫生计生局存在对医院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五)经核查,医院、手术医护人员具有相应资质,无超范围行医的情况。副院长李胜平是患者在术中发生危险后参与抢救,按照相关规定,不属于超范围执业。
二、处理意见
市卫生计生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作出以下处理:
(一)责令西区卫生计生局对承担主要责任的医院及其涉责医务人员作出处理。
1.吊销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吊销主持术前讨论和手术主刀的医生文莉琼《医师执业证书》。
3.吊销器械护士苏阿芹《护士执业证书》。
4.吊销巡回护士周燕《护士执业证书》。
5.暂停参与术前讨论的医生胡晓峰执业活动6个月。
(二)市卫生计生委对承担轻微责任的医院作出处理。
1.警告。
2.按照《四川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记4分。
3.医院对涉责医务人员给予处理。
(三)责令西区卫生计生局切实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强化对辖区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理。
有了定性,有了结论,似乎尘埃落定。
然——
在这份通报中唯独对“手术医生为患者做的这例‘剖宫取胎术’,竟然把纱布遗留在了小肠肠腔内,”一直被行业内外认为匪夷所思、被激烈争论的问题,也是本事故中的核心问题,攀枝花市卫计委却未做具体解释和相关说明。
这是来自央视新闻的发问——
这是来自环球时报的发问——
这份通报很可能就意味着该死亡事件的处理划上了句号。医院已经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那是咎由自取,医院医院,关乎生命的问题上,主管部门就必须有这样的坚决态度,绝不姑息!
我们承认医学的有限性、不确定性,然而医学需要进步、悲剧需要避免,但不能总让大家在看悬疑剧吧!
通报难道不应该回应社会关切吗?为此,雨林在此同问!
(部分内容来源:央广网新闻纵横和环球时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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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雨林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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