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装回水,一卫50元,加一卫加50元。
第十九条禁止下列食品标识违法行为:
(8)消防设施的损坏更换。使用单位应持损坏的消防设施到安全监察部开具更换领取单后到进行领取,损坏的消防设施的经安全监察部检查认定人为造成的将从使用单位的经费中扣除相应金额的50%。